黃色氧化鎢顆粒制造鋰電材料的好處是,除了在生產過程中不會產生過多的污染物外,更重要的是能提高電池產品的安全性,進而不但有利于生態環境的保護,而且可提升充電寶等設備的安全性。
2014年5月,在西安咸陽國際機場發生一起充電寶爆炸事件,具體過程為一位男乘客在過安檢時行李箱內突然發生了冒出一股白煙,隨后傳出爆炸聲。經檢查,該乘客的行李箱內的一個備用電源發生爆炸,后來工作員對現場進行了處理,并給西安咸陽國際機場的市民提了個醒,帶充電寶之前要算好鋰電池的容量。
就鋰電池托運而言,裝在設備上的(如相機、攝像機、筆記本電腦、手機電池等)鋰電池,能隨著設備一起托運;如果鋰電池是單獨托運的話,其容量必須符合安全的范圍內,才可隨身攜帶乘機,反之超出范圍也需要經過審批。
據相關人員透露,西安咸陽國際機場規定,只有額定容量在100Wh(含)以下的鋰電池才能單獨托運,如果電池額定容量大于100Wh小于等于160Wh的,需提前到值機柜臺申請批準,開出批準放行單后,每人最多可隨身攜帶兩塊;額定能量超過160Wh不能通過安檢。
可見,國內對充電寶托運事件要求非常嚴格,但這也意味著鋰電池的安全性有待提高。有科學家說,高安全性的鋰電材料可用黃色氧化鎢制備,因為其具有較高熔化溫度和機械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