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稀土廠、石化工業 林冠英抨國陣犧牲環境
民主行動黨全國秘書長林冠英抨擊國陣政府,為了追求經濟利益,不惜犧牲環境及人民的健康。“因為國陣政府允許稀土提煉廠建立在關丹、石化工業建立在邊佳蘭、并計劃興建兩座核能發電廠。”也是檳州首席部長的他今日發表世界環境日獻詞表示,綠色經濟是促成提高人類福祉和社會公平,同時降低環境風險和減少生態稀缺的經濟。“2012年世界環境日的主題是: ‘綠色經濟:你參與了嗎?’ 聯合國環境署指出,綠色經濟的收入和就業增長,是由能夠減少碳排放和污染排放的、能夠加強能源和資源利用效率的,并且能夠防止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喪失的公共和私營投資驅動的。”
他指出,大家需要通過目標性公共投入、政策改革和法規修訂來加快和支持這方面的投資。簡單來說,把綠色經濟認為是一種實現低碳排放、資源有效同時兼顧社會的環境經濟。“不幸的是,國陣政府并沒有堅持聯合國環境署所定義的綠色經濟,不像澳洲政府已經拒絕回收任何產生于萊納斯稀土提煉廠的廢料;德國政府已經決定逐步撤除核電廠;臺灣人民拒絕石化工業建立于他們的濕地上。
他表示,國陣政府批準價值24億令吉的稀土提煉廠設立于關丹、國油的價值600億令吉的煉油及石油化學綜合發展中心(RAPID)、以及150億令吉興建兩座核電廠,顯示國陣不顧人民的反對及健康考量,一意孤行的不民主行為。“若要成為綠色經濟,我們必須要有可再生能源。不幸的是,我們只有3億令吉的再生能源基金,這基金只向用電超過300千瓦(KW)或每月電費超過77令吉的用戶征收多1%費用。假設安裝3000瓦太陽光電板,只有2217住戶受惠, 或安裝1000瓦電光板,只有6651住戶受惠,若到了2013年全國只有6651住戶有資格和能力安裝,政府到底在談什么太陽能建設?”
林冠英說,再生能源基金至少要從現有的3億,額外增加至少10億令吉。是時候獲取巨大利潤的獨立發電廠每年回饋再生能源基金10億令吉,協助太陽能和再生能源的發展。畢竟,獨立發電廠從天然氣補貼受益200億令吉,撥出區區10億令吉讓全國人民使用太陽能、成為納米發電廠,把電賣回給國能,有何不可?“很明顯,如果國陣繼續治理國家,馬來西亞將永遠無法擁有一個可持續、低碳及資源有效的未來。唯有民聯才會拒絕稀土廠、核電廠,保障我們的下一代生活在更清潔、綠意、安全及健康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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