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發文明確六類用電須優先保障
為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做好有序用電工作,國家發改委日前印發《有序用電管理辦法》,優先保證居民生活等六類用電。
辦法指出,各省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組織指導省級電網企業等相關單位,根據年度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和國家有關政策,確定年度有序用電調控指標,并 分解下達各地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各地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組織指導電網企業,根據調控指標編制本地區年度有序用電方案。地市級有序用電方案應定用戶、定 負荷、定線路。
辦法明確指出,各地編制年度有序用電方案,原則上應按照先錯峰、后避峰、再限電、最后拉閘的順序安排電力電量平衡。各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不得在有序用電方案中濫用限電、拉閘措施,影響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
辦法要求,編制有序用電方案原則上優先保障以下用電:應急指揮和處置部門,主要黨政軍機關,廣播、電視、電信、交通;重大社會活動場所、醫院、 金融機構、學校等關系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用戶;供水、供熱、供能等基礎設施用戶;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產等農業生產用電;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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